异地公积金如何贷款买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操作?
公积金在外地买房的时候可以使用,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厦门、海南、太原、西安、贵州、石家庄、西宁、哈尔滨、广州、深圳、天津、银川、成都这17个城市是支持全国范围内进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还有一些情况,公积金在外地买房也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1、两地做到了公积金互认:有不少城市相互签署了公积金互认互贷协议,如果想购房的城市与自己缴存公积金的城市彼此之间公积金互通的话,那职工就可以异地买房,这一点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确认。
2、缴纳的是省公积金:如果职工缴纳的是省公积金,那么使用范围会比市公积金要广一些,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省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没有超过省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那么随便在哪个城市都能使用。
只要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具有购(建)住房所在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就可以按照购(建)住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来向购(建)住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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